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


聯邦通訊委員會(FTC)10日表示,該委員會正在調查廠商是否透過手機軟體蒐集兒童個人資訊,並與廣告客戶和資料仲介商分享兒童個人資訊。行動通訊應用程式(mobile app)可取得的兒童個人資訊包括兒童住處、電話號碼,其友人資訊,以及其他資訊。FTC表示,大部分行動通訊應用程式市場由蘋果電腦和谷歌(Google)經營的商店操控,而此市場因為缺乏監督,堪稱「數位危險區」。FTC專家提出的報告顯示,行動通訊程式業發展迅速,但對於兒童隱私的保護不夠。FTC沒有說明遭調查的有哪些公司,也未說明該委員會如何進行調查。被FTC調查的行動通訊應用程式有400多個,大部分廠商未通知家長,他們蒐集的兒童個人資訊有哪些類別,以及他們與哪些「第三者」分享這些資訊。FTC的報告說,有些行動通訊應用程式所挾帶的廣告遭到大部分家長的反對;許多應用程式連接到臉書、推特或其他社交網站,兒童可能在那些網站留下他們的個人資訊。該報告說,行動通訊程式有如「吸功大法」,可讓「隱形的第三者」在兒童家長不知道及不同意的情況下,發展有關兒童的個人資料檔。FTC表示,該委員會正在調查廠商是否涉及非法、不公平或詐欺性商業行為。
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worldjournal.com/view/aUSnews/21089436/articl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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