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16日 星期日

避免於網路發表不當言論‏


為避免學生於網路發表不當言論,因而涉入社會糾紛,甚或遭受訴訟之累,懇請各位導師協助宣導所屬學生注意下列事項:
(1)網路漫罵或指摘等行為,比當街衝突或漫罵更加容易留下證據,現在檢警機關已經可以從google、部落格或facebook等管道取得物證,同學千萬不要以為電腦已經鍵入或已經刪除的資料不會留下證件。而且常常同學不只容易犯下誹謗罪,更有可能還再犯有恐嚇罪(例如咒罵對方全家死光光)或散播性交易、性訊息等違反青少年防治法等刑責。
(2)對有指摘、攻擊等他人電子郵件,不要以為沒打開看,而只轉寄或PO文就不會有事,其行為同樣犯有誹謗罪。
(3)一旦學生接獲指控或控告時,先別指摘回去或自己恐慌。可立即向學校尋求協助包括法律諮詢、心理輔導等。
(4)如果學生陷入網路言論訴訟時,不要放棄和解機會!即使事件發生進入協商階段,而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鉅額賠償時,也先別恐慌或放棄,學校仍可以提供相當協助,幫助說服對方減少金額。或者檢察官會依學生身分、和解誠意、和解條件考量最後的決議!

原文:避免於網路發表不當言論‏
網址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aj9744a/34346106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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